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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徐卫东 13504300783
   刘淑英 13578797633
   金  莹 13610720557
   校友办 0431-85168760
   院  办 0431-85166014
报道与接待
2008年9月19日 全天报到
   地点:长春名人酒店(原华
         侨饭店),湖滨街1号
   电话:0431-85599888
   传真:0431-85986099
   法学院将于17:30在长春名
   人酒店举行院庆招待宴会
2008年9月20日上午9点48分
   法学院60周年院庆庆典开始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体
   育馆(7:00-9:30在体育馆
   前办理签到)
2008年9月20日下午
   参观院史展、吉林大学校史
   馆;学术报告会
2008年9月20日晚上
   19:00 观看联欢晚会
2008年9月21日上午
   参观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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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
院庆寄语|院庆公告|院庆活动|校友机构|校友信息|友情捐赠|院情总览|院史回眸

吉林大学法学院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2007-2008吉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

院庆寄语

  正当全国人民仍然沉浸在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的亢奋与激动的幸福气氛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凝结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美好祝福与共同心声,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9周年前夕,吉林大学法学院迎来了自己六十周年华诞。为了共同庆祝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辉煌成就,总结法学教育的历史经验,交流培养法律人才和法学研究的成功业绩,分享吉林大学法学院60年卓越奋斗的喜悦,全面谋划法学教育未来的发展大计,我们将于2008年9月20日举行隆重纪念吉林大学法学院创建专业六十年的庆祝大会。届时将有来自中央政法机关、海内外大学专家学者、省市领导和嘉宾们参加。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为培养政法人才于1948年在东北行政学院创办的司法系,诞生于辽沈战役的轰轰炮声中,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纪元。经历了国家政治风云变幻的风风雨雨,是中国唯一没有中断的法学教育机构。经过几代吉大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在白山黑水间的松辽大地树立了法学教学研究的一面旗帜,历经风雨而迎风招展,历炼狂风而挺拔屹立。在“求实创新,励志图强”校训的激励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时刻牢记弘扬法治精神,保持严谨谦逊的优良学风,培养承担重任的法学人才,追求法律科学真谛,服务祖国法制发展的宏伟事业。几代吉大法律人用他们的智慧、才华、勇气和品格铸造了独具风格的学术传统,形成了公认的吉大法学现象,锻造了蜚声海内外的吉大法学品牌,构筑了特色鲜明又扎实深厚的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镇。我们深深地为历史的辉煌而感动,为现时的责任而清醒,为将来的重任而激奋。

  今年的九月,吉林大学法学院将庆祝她六十年的办学历史,既作为一个回顾过去、展示成就、远瞩未来的结点,也作为一个校友团聚、兄弟院校交流的契机。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院庆活动,并给予吉林大学法学院一如既往的关注与支持!

  我们衷心地期待着您的光临!

院庆公告


亲爱的校友:

  您好!吉林大学法学院向您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我们相信,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的岁月是您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日子。我们也知道,您的人生足迹如同法学院的历史一样,经历过艰难、困顿,但是在压力和困难面前百折不挠、激流勇进,在机遇和挑战中艰苦奋斗、力争上游。当您以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欣欣向荣而自豪时,吉林大学法学院也同样因您的成就而骄傲。而今,吉林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交流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突破,但是,主要的成绩还是人才培养,正是由于校友们的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卓越的工作成绩,吉林大学法学院才得以享誉海内外;正是包括您在内的每一位校友的扎实努力和不懈追求,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前程铺就平坦大道。是您和所有校友的支持、关注,铸起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六十年的辉煌。

  今年的九月,吉林大学法学院将庆祝她六十年的办学历史,既作为一个回顾过去、展示成就、远瞩未来的结点,也作为一个校友团聚、旧友重逢、互相倾谈的契机。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院庆活动,我们衷心地期待着您的光临!同时,由于有些校友的联系方式不准确,希望您收到邀请函后互相转告!



  欢迎您回母校看看!欢迎您参加院庆活动!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08年8月6日

院庆公告

各位兼职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拥有60年的光荣历史和崇高学术声誉,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海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为了全面总结我们的办学经验和学术传统,激发广大校友爱校爱院的热情,展现法学教育改革的成果与风采,学院决定2008年9月20日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体育馆(上午9:00)举行隆重的院庆60周年庆典大会,届时将有来自中央政法机关、海内外大学专家学者、省市领导和嘉宾们参加。为了共享盛事,我诚挚地邀请您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参加庆典活动,见证这一重大历史时刻,分享我们的喜悦。

  法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和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创造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学术研究成果。在一系列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中,都得到您的热心关爱和支持。您无私的帮助,我们深深地受到鼓舞和激励,我们将永远铭记这份真情。您在参与法学院的教育活动中,展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实的政治信念、高尚的个人品格、严谨的工作作风、超凡的组织管理能力。您对于事业的追求、对于学生的关爱,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我们师生。在您的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中,彰显出良好的职业精神与人格魅力,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正因如此,由我们共同构成的法律共同体才能够携手共进、再创佳绩,完成党赋予我们的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的光荣使命。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法学院的教育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工作,给予我们更多的鼓励与鞭策。如果您能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为学院六十周年盛事表示物质方面的支持,定会极大地支持我们的事业前行,进一步加深我们的友谊与合作,因为您也是法学院的一员,您是我们共同事业奋斗与追求过程中的亲密战友。

  值此中秋佳节和国庆双喜临门的盛事之际,代表法学院3000名师生员工向您及全家,所在单位表示最亲切的良好祝福,祝事业发达、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08年8月28日

院庆公告

致各兄弟院校:

  正当全国人民仍然沉浸在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举办的亢奋与激动的幸福气氛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凝结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美好祝福与共同心声,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9周年前夕,吉林大学法学院迎来了自己六十周年华诞。为了共同庆祝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辉煌成就,总结法学教育的历史经验,交流培养法律人才和法学研究的成功业绩,分享吉林大学法学院60年卓越奋斗的喜悦,全面谋划法学教育未来的发展大计,我们将于2008年9月20日举行隆重纪念吉林大学法学院创建专业六十年的庆祝大会。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刻,我非常高兴地邀请您拔冗亲临庆祝大会指导,见证我们发展道路上的这个重要历史时刻,分享我们的幸福与欢乐。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为培养政法人才于1948年在东北行政学院创办的司法系,诞生于辽沈战役的轰轰炮声中,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纪元。经历了国家政治风云变幻的风风雨雨,是中国唯一没有中断的法学教育机构。经过几代吉大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在白山黑水间的松辽大地树立了法学教学研究的一面旗帜,历经风雨而迎风招展,历炼狂风而挺拔屹立。在“求实创新,励志图强”校训的激励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时刻牢记弘扬法治精神,保持严谨谦逊的优良学风,培养承担重任的法学人才,追求法律科学真谛,服务祖国法制发展的宏伟事业。几代吉大法律人用他们的智慧、才华、勇气和品格铸造了独具风格的学术传统,形成了公认的吉大法学现象,锻造了蜚声海内外的吉大法学品牌,构筑了特色鲜明又扎实深厚的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镇。我们深深地为历史的辉煌而感动,为现时的责任而清醒,为将来的重任而激奋。

  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发展的重要阶段,得到了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关心、帮助和鼓励,你们真诚的无私的提携,体现了中国法律共同体的真诚友谊和优秀品质,使我们增强了创建一流法学院,共同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向前发展,不断走向辉煌的坚强信念。对此,我们铭记在心,并表示我们最衷心的谢意。 21世纪中国高等法学教育面临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中华民族强国之路和振兴伟业要有法律精英用鲜血和生命去捍卫和推动。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前行,振奋精神,永攀法律科学高峰。我们相信,中国法学界同仁的孜孜以求,追求卓越,一定能够营造出繁花似锦的法学教育与科学研究灿烂的明天。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事业发展将与你同行,我们将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祝愿我们的合作与友谊水乳交融,天长地久!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08年8月28日

院庆活动

  法学院60周年院庆活动安排已经基本就绪,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以满腔热情准备迎接来自国内外的嘉宾和校友,共同见证法学院60年的辉煌与荣耀。
  法学院院庆活动将从9月19日开始。长春名人酒店(原长春华侨饭店)设立报到处,全天接待参加庆祝活动的来宾和校友。届时将提供全部纪念活动的日程表。
  19日晚间18:00,法学院在长春名人酒店举行盛大院庆招待会,欢迎来自海内外的嘉宾和校友。
  20日上午9:48分,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吉大南校)体育馆举行法学院60周年庆典大会,将有来自海内外法学界嘉宾、中央政法机关领导、吉林省和长春市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兄弟院校领导、吉林大学领导、法学院教师,参加第七届东亚法哲学大会的代表,参加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的代表,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领导、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以及来自海内外的校友,将参加庆典大会。
  庆典大会上,法学院将向长期工作在教育第一线的老教授和管理干部颁发“法学院教育终身贡献奖”、“法学教育贡献奖”和“法学教育红烛奖”,表彰为法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前辈们。
  20日下午,主要安排校友参加学术讲座、法学教育研讨会,组织校友参观法学院、吉林大学校史馆、法学院院史展览,以及参加法学院60周年纪念文集出版发行仪式等。
  20日晚间19:00,在前卫校区校园内的“五月花广场”,将举行60周年院庆大型文艺晚会,法学院师生将以饱含深情的劲歌热舞表达对庆典活动的祝福,对领导来宾的感谢,对五湖四海回家校友的欢迎。晚会期间,将通过声光电和焰火的安排呈现给大家一台隆重热烈的现代艺术展示。
  21日上午9:00,校友集中交流。法学院离退休老教师将与校友代表见面,畅叙法学院光荣历史传统与优良学风,回顾在校生活的点点滴滴,激发爱校爱院情怀,感谢老师的教诲之恩。地点在吉林大学南区东荣大厦会议中心。
  其余时间由各年级、班级校友自行安排交流活动。
  院庆期间,将于19日召开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年会,来自中国法学会、教育部、国内各主要大学法学院系的40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将围绕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以及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历史经验进行研讨。
  院庆期间,将于9月21日召开第七届东亚法哲学大会,共有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日本、韩国、朝鲜、蒙古、俄罗斯、欧洲和美国等地区或国家的近400名法理学家与会,会议将围绕东亚地区法律发展的交流与合作展开学术研讨。

校友机构

法学院第一届校友会组织机构

会  长:何 鹏

名誉会长:杜青林 白景富 梁国庆 赵登举 谢安山 何访拔
     张鹤松 刘文华 李向武 杨庆祥 刘楠来

副 会 长:(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新福 王 牧 王俊峰 王文生 王 丽 王灿发
     王庆海 车丕照 尹佐保 邓正来 石少侠 孙卫东
     孙占茂 孙 谦 龙斯荣 龙翼飞 布小林 史明武
     吕文彦 刘兴华 刘富起 许肇荣 任振铎 朱崇实
     李 放 李 鹤 李洪明 李 熙 李 飞 李 洁
     李永泰 李宪普 沈春耀 汪永清 杨泉明 杨 骏
     岳 成 陈兴德 陈永江 何晔辉 张文显 张嘉志
     张 勇 张 军 孟宪铎 苏惠祥 姜建初 周之源
     周玉华 郑成良 郑全慈 郑新俭 赵国斌 姚建宗
     贺 电 奚晓明 骆孟然 郝赤勇 信春鹰 桂敏杰
     傅和平 高树异 高鸿钧 聂世基 吴振兴 徐显明
     徐沛荣 崔建远 韩起祥 韩 勇 韩大元 鲁哈达
     敬大力 霍存福 薄宏奎 戴玉忠

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卫东

校友信息

  哈尔滨校友积极筹备法学院校友会
  哈尔滨是法学院校友较为集中的城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薄宏奎同志做为筹备组负责人,已经开始校友会成立的具体工作,来自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政府法制系统、司法行政及律师、高校的校友表现出极大的热情。预计哈尔滨校友会将于9月初正式成立。联系人:金银强,电话:13904510151。
  大庆校友会将于8月31日成立
  法学院大庆校友会经过认真筹备,将于9月31日举行校友会成立大会。会议将选举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筹备组负责人是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兴德,联系人:曹莉,电话:13304690720。
  吉林市校友积极筹备校友会
  8月21日,法学院徐卫东院长前往吉林市,拜会了吉林市委常委、政委书记兼公安局长贺电校友,原吉林市委副书记陈福校友和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光华校友。吉林市校友对于筹办校友会,加强和法学院的沟通与联系,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经商定,由贺电书记任校友会筹备组负责人,李光华院长联系电话是0432-2489005。吉林市校友会将于9月初院庆前成立。
  吉林省辽源市校友积极筹办校友会
  辽源市校友会筹备工作在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学院兼职教授王文生校友的推动下正有序进行,他们已经就校友会组织机构、章程内容、活动方式和参加校庆活动等进行几次商定,工作进展顺利。按计划,该校友会将于9月初正式成立。联系人:徐岱,电话:13844848384。
  吉林省白山市校友积极筹备成立校友会 为了配合法学院院庆活动,白山市校友积极联络,在校友会筹备组织负责人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起祥校友的直接组织下,各项筹备工作扎实有效,已经初步完成在白校友的登记工作,不日将正式成立校友会。联系人:丁孝波,电话:13804493166。
  吉林省四平市校友会积极筹备中
  四平市校友会成筹办得到了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中祥校友,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王明祥校友,四平律师刘少刚校友的大力支持,他们的校友联络工作正积极开展。联系人:王明祥,电话:13944421596。
  吉林省松原市校友积极筹备校友会
  松原市法学院校友数量不多,但对学校和老师都是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60周年院庆的关注与支持。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洪民校友的积极筹划下,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在9月上旬院庆前可正式成立。联系人:杨志国,电话:15943820000。

友情捐赠

吉林大学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校友基金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校友基金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作用,鼓励学生刻苦读书,发展壮大法学院事业,设立校友基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成立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基金发展规划;确定对外工作宣传工作任务;提出基金使用办法;决定对大额捐赠人的宣传表彰;审查通过基金审计委员会审计报告。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法学院现任领导、法学院设在不同省市校友会的会长代表、校友代表组成,资格审查由法学院进行。
  三、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四、成立校友基金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所接受的钱物使用情况依法审计。审计按年度进行。审计报告通过院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后,向各位捐赠人函报并存档备查。待基金滚动发展积累超过500万元时,可由审计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
  五、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法学院领导,捐赠人和校友代表组成,任期四年。
  六、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法学院指定,任期四年;第二届以后由院基金管理委员会任命。
  七、校友基金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校友和社会捐赠人捐赠的钱款和财物构成。每位校友捐赠的钱款额度不限,财物多少不限。
  八、校友基金的使用范围为法学院的公益事业支出和公益资助项目,每项支出需经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九、校友基金和财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私分、侵占和挪用。
  十、校友基金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年年末向法学院教职工大会报告收入、支出情况,并由校友基金审计委员会予以审计和监督。
  十一、校友基金由法学院负责保管并承担担保责任。
  十二、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学院办公室内,委托专人参与相关工作。
  十三、本暂行办法经法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友情捐赠

吉林大学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机构

一、法学院第一届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徐卫东
  副主任:陈殿友 王俊峰
  成 员:张 旭 冯彦君 于 莹 黄文艺 陈殿友 张光宇 赵洪石 史明武 郑全慈 徐沛荣 张 勇 沈立国 赵飞龙
二、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伟(院办公室主任兼)
三、法学院第一届校友基金审计委员会
  主 任:李洪明
  副主任:于 莹 张光宇
  成 员:张文勇 田大元 王 哲 梁 军 杜俊峰 赵洪石

友情捐赠

捐赠账号

名称: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帐号:22001380100052509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988号

院情总览

现任领导

行政领导

院长 徐卫东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财务工作,校友工作。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11
办公电话:0431-85166009

副院长 张旭
负责本科生教学工作,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师资建设。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7
办公电话:0431-85167066

副院长 冯彦君
负责研究生工作,协助院长分管学科建设。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9
办公电话:0431-85166060

副院长 黄文艺
负责外事(包括港、澳、台)工作,科研工作,图书资料,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9
办公电话:0431-85166051

副院长 陈殿友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成人教育行政工作,资产管理,工会工作,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工作。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17
办公电话:0431-85166053

党委领导

书记 李洪明
党委全面工作,纪检工作,统战工作,工会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3
办公电话:0431-85166052

副书记兼副院长 张光宇
负责本科生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工作,青年工作,保卫工作,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关工委。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1
办公电话:0431-85166054

副书记 于莹
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工作,妇委会工作,保卫工作,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法律硕士联合会,研究生社团。
办公地址:东荣大厦A0707
办公电话:0431-85168354

历任领导

  1948年司法系初创时,主持系务工作的第一任系主任为革命老干部江剑秋同志,王明月、边立有、刘鸿儒任组织干事,林礼昭、李殿勋、李放、张景盛任教育干事,焦俊杰、吕枫(女)任生活干事,分别负责组织、教学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剑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疗,其间由东北行政学院人事科长林德同志暂代兼司法系主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调入东北行政学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法律系成为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建立了党支部和团总支,当时党支部书记为边立有、团总支书记为徐枫,杜若君教授从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调任为法律系系主任,除设系办公室外,另设四个教研组并选派了教研组负责人。第一个教研组为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组,负责人为王惠岩同志;第二个教研组为国家法教研组,负责人为马治振同志;第三个教研组为刑法组,负责人为甘雨沛同志;第四个教研组为民法教研组,负责人为林礼昭同志。此外,设有资料室。
  1954年,原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民庭庭长马起同志调到法律系,担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担任第二系主任、徐枫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林礼昭同志任系秘书,协助两位系主任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两系主任的分工是马起主任全面负责系务,侧重于政治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则侧重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据学校决定,系一级开始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委会负责制,由徐枫同志继续任党总支书记,组成以马起、杜若君教授为首的系委会。系委会委员有王子琳、李放、何鹏、张光博、高树异等。1962年学校决定原党总支书记徐枫调外文系工作,张嘉志同志来法律系任党总支书记,不久又从校党委调来金锋玉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3年,原省法院副院长赵光鉴同志来法律系担任领导工作。
  1978年3月赵光鉴调回省法院之后,法律系党总支书记为聂世基同志,副系主任为何鹏同志,1978年栗劲同志由校党委宣传部调来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进行领导班子调整,由徐大兴同志任党总支书记,由高树异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领导班子进行改选,由苏惠祥同志任总支书记,刘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学校任命张光博同志为法学院院长;李鹤同志为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张文显、王牧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后又调齐祥同志担任副院长。高格同志为法学系系主任;马新福同志为法学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为经济法学系系主任;石少侠同志为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刘世元同志为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同志为国际法学系副主任;张光博同志为法学所所长(兼)、赵新华同志为法学所副所长;龙斯荣同志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景隆同志为院长办公室主任;刘兴华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组成了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由张文显同志出任院长,王牧、齐祥同志继续担任副院长,同时增补李忠芳同志为副院长,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鹤同志继续担任院党委书记,石少侠同志担任院党委副书记。随着这届院领导班子换届改选,各系领导班子也相继发生了变化。法学系主任由马新福同志担任,吴振兴同志为副主任;经济法学系主任由苏惠祥同志担任,崔建远同志为副主任;国际法学系仍由刘世元同志、崔卓兰同志继续担任正、副主任。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经过一段停办之后,于1992年5月同省司法厅协商,由司法厅派一名工作人员任副所长,所长由李忠芳副院长兼任,从此又开始了法律服务业务。
  1993年9月齐祥同志调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职务由院党委书记李鹤同志兼任,同时任命孟宪铎同志为党委副书记。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调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1994年张文显同志调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由王牧担任,后又任命石少侠、刘世元、骆孟炎同志为副院长。
  1995年5月,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到届,经过全院职工的选举和学校的任命,组成了法学院第三届领导班子,由郑成良任法学院院长,刘世元、石少侠、吴振兴、孟宪铎、骆孟炎任副院长。由王牧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骆孟炎任党委副书记(兼)。马新福任法学系系主任,李洁任副主任,赵新华任经济法学系系主任,冯彦君任副主任,车丕照任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任副主任,崔建远任法学所所长,陈福祥任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淑英、刘兴华任院办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调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骆孟炎任党委书记。1996年9月,李洪明从学生处调到法学院主持学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1998年5月法学院院长郑成良调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孟炎同志调任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结合领导班子到届,院领导班子又作了调整。孟宪铎同志任院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石少侠任院长,霍存福、刘世元、李洁、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2000年7月石少侠同志调任中国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长,同时增补徐卫东同志为副院长。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同时,新的法学院领导班子组成。霍存福任院长,徐卫东、赵新华、吕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孟宪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
  2004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徐卫东任院长,张旭、冯彦君、黄文艺、陈殿友任副院长。2005年4月,学院党委换届,李洪明任党委书记,李新田任副书记(兼)。2005年5月,增补于莹同志为党委副书记。2006年4月,李新田同志调至校出版社工作,张光宇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兼)。

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为国内最早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教师开设新课,更新教学内容,研究教学方法,增加教学魅力。在学科设置、课程体系调整、强化教学管理等方面下大气力。根据教育部拓宽专业口径、培养通才的精神,我院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素质的法学人才为目标,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调动学习积极性,培养学习兴趣,我院扩大了选修课范围,鼓励跨学科、跨专业选课。为提高高职教师为本科生的开课率,学院建立了高职教师授课责任制。同时,实行大学生导师制,在专业方面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法学院现已形成本科生(包括在校本科生、函授生和自考生)、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博士研究生三个互相衔接、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
  法学院坚持教学和科研并重,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教学服务,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科研条件,营造学术氛围,加强梯队建设,形成了一支学术功底深厚、创新精神显著、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1980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0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0余篇,其中70多部著作、教材和近300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很多著作在国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85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近三百项。其中,张文显教授连续五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大课题,连续三个“五年计划”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法学部分的规划工作;《中国商法系列》专著在1994年推出,1996年修订第二版,首开中国全面、系统研究商法之先河。这些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产生了重大的学术价值并发挥着广泛的社会影响。
  法学院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结构优化,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一支高水平、高学历、学科配置齐全的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师100名,其中教授27名(含博士生导师23名)、副教授16名、讲师52名、助教5名。专职教师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5%。目前法学院教师的平均年龄在37岁以下,是一支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的教学队伍。年长的教授老骥伏枥,树法学院的学术风范;中年教师学术有成,继往开来,成为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的中流砥柱;青年教师勤学不辍,慎思明辨,昭示着法学院发展的未来。
  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共7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10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范围涵盖全部二级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其科研实力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创新精神为学术生命线,与时俱进地进行观念、方法和理论的变革与创新,成为中国法学理论体系重构、法学观念更新和法学方法变革的旗手。该学科先后开展了“法学基本范畴”、“现代法的精神”、“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等重大课题研究,先后提出了“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以现代法的精神为核心推动中国法律制度创新”、“以权利本位为范式实现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以法学学术前沿和法治实践前沿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等理论主张。这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前沿问题的研究,对我国20多年来整个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刑法学科综合实力多年来稳居国内同学科前列。刑法学科秉承甘雨霈教授、何鹏教授、高格教授等老一辈刑法学家传承下来的学术传统,以服务于法治实践为根本宗旨,追求创新,力求观念、理论和方法上的与时俱进,在犯罪构成理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刑事司法和立法解释、人权与国际刑法、国际刑事法院、刑事诉讼价值、结构及法律事实、刑法哲学、刑民交叉问题等领域的研究特色鲜明。近年来,本学科点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著作及论文,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该学科长期以来对中国刑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层次的理论研究与教学人才、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人才,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中国刑法学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镇。民商法学为吉林省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确认的核心课程,法理学为国家精品课程,刑法学和商法学为吉林省精品课程,法理学、刑法学、商法学和国际法学皆被纳入吉林大学百门精品课体系,被学校予以重点支持。其他如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也是学院最具发展潜力和特色的优势学科。
  法学院注重开展丰富多样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研讨班。近年来,还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学名家讲座,每年邀请二、三十位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法学院讲学,在国内外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法学院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以及国内各大法律院系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学术合作关系。法学院每年有十余名教师到国外、境外访问、进修、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每年邀请或接待数十名国外、境外学者、律师和政府官员。近年来,又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加大与境外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我院分别与日本北海道大学和英国国际学院建立了紧密的院际交流和合作关系,互派研究生进行交换培养,以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法学院注重教学科研条件的改善,努力创建全国一流的法学教学科研基地。我院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并且不断更新的中外文法学图书资料。目前,法学院图书馆收藏中文图书34080册,英文图书8791册,日文图书6233册。馆藏期刊7000余册,研究生论文6000余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图书馆收藏中文图书35000册,外文图书2900册,外文缩微胶片5400余张;法学校友图书馆收藏中文图书共35000册。学院投入数百万资金,建立了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模拟法庭和多媒体教室,为实验、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建立了全国唯一的法学理论学术网站——“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com.cn),该网站在2006年被评为全国高校十佳学术网站,目前已经将1978年以来的理论法学论文录入数据库,并准备将1900年以来公开出版的理论法学著作、论文尽可能收集录入数据库。法学院是全国法学院系中唯一承办两种法学期刊的单位。目前,法学院独立承办《当代法学》,与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的《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以及《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理论法学观察》等系列出版物,为教师和学生发表优秀的学术论文提供了园地。
  法学院今日的辉煌业绩是几代人自强不息、励精图治,共同奋斗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蓬勃发展的今天,法学院更焕发了青春活力。今后将更加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致力于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高级法律人才。

院史回眸

风雨无阻桃李路 拓志未来续风流
——记法学院六十年成长历程

  1948年11月全国解放前夕,随着辽沈战役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从哈尔滨迁往沈阳,东北科学院(吉林大学在哈尔滨时期的校名)也随之迁往沈阳,复名东北行政学院(东北科学院前身的校名),为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东北行政学院增设了一个新的系,这就是法学院初创时期的司法系。
  1950年3月31日,根据东北人民政府的决定,东北行政学院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同时司法系更名为法律系。1950年6月,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学校奉命于9月4日起从沈阳迁至长春,安置在现在的吉林大学新民校区基础楼背面的伪满时期的参议府暂住,不久又迁到现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北区数学楼,俗称法律系红楼。
  1958年8月11日,根据中央关于改变教育领导体制的决定,东北人民大学领导权曾一度下放吉林省,经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东北人民大学正式更名为吉林大学,法律系随之改为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8年5月21日,国家教委对学校提出的《关于建立吉林大学法学院请批报告》,做出正式批复,同意建立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几个月的具体筹备,于9月24日学校隆重举行法学院成立大会。根据学校的决定,法学院下设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法学所、律师事务所等五个处级建制单位和院长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2000年6月1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局部结构调整的决定,经教育部批准,原吉林大学与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五校合并后至2001年5月前,原吉林大学法学院仍按原来的方式运行。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
  1948年司法系成立后,即面向东北解放区开始招生,学制定为二年,1948年12月第一届学员开学。1951年始,法律系的教学向更加正规方向迈进。暑假后开始招收四年制学员。
  1953年春开始,根据学校关于全面开展向苏联学习的要求,采用苏联教材作为教本。另外在专业设置方面,当时设“法律”一个专业,下设国家法、刑法、民法三个教学方向,学习期限为四年。
  1953年7月,在林礼昭同志带领下,选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的十二名同志毕业归校,按当时教学计划要求基本上开全了法律系的专业课,同年10月原设立的教研组全部扩建为教研室。
  1959年9月根据高教部的要求,吉林大学本科专业学科由四年改为五年,法律系按规定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1965年10月法律系根据学校2月10日的决定,迁往市郊柏家屯农场实行半农半读制度。
  从1973年起至1976年,法律系相继招收了四届工农兵大学生,学制为三年,学生由全国各地选送。
  1977年吉林大学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学生。
  1979年9月,法律系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从而使法律系的法学教育跃上了新台阶。
  1980年9月增设了国际法专业,开始招收了国际法专业本科生。成立了国际法教研室。
  1982年9月,法律系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文科专业试行学分制教学方案(试行稿)》的规定,从82级新生开始试行学分制。
  1983年,法律系建立了法学函授部(现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东北三省法学函授教育。后与三省司法厅领导协商,法律系主要负责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函授教育。
  1984年9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系增设经济法专业。至此,法律系已有三个专业。
  1986年批准了法律系建立刑法学博士点,博士导师为何鹏同志,1993年增补高格同志,1994年增补王牧同志。从此法律系不仅招收硕士生,并且在外国刑法方向开始招收博士生。
  1999年,按照1997年暑期在吉林大学召开的国家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精神,法学院本科生开始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从此法学院取消了按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专业招生的模式。
  1999年,经国家评定,法学院取得了法理学专业博士点。
  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并于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设项目论证工作。法学理论重点学科以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为主要研究方向。
  2001年6月,合校后法学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根据一级学科招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教学单位进行了改革,撤销了1988年建院以来设立的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三个系,建立了法理学与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六个教研部。
  2003年9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3]57号《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法学院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具有了博士学位授权。
  2003年10月23日,根据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国人部发[2003]38号文件《关于新设4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新设北京大学政治学等4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吉林大学法学学科也在其中。
  2004年5月,由教育部专家组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评估中,我校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以坚持马克思之法学观点和方法的鲜明政治优势,杰出的创新能力,理论法学中心形成的法学界公认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学术论坛和高质量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外崇高的学术影响和成就,被评估组专家们一致评为“优秀重点研究基地”。
  2004年末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我院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同时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法学院院网(www.law-jlu.com.cn)测试并投入使用。
  专业学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功。
  我院和政治学专业联合申报的法律政治学专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成为我院第五个博士招生专业。法学硕士专业建设上,我们已经开始搭建军事法学硕士专业梯队。同时,经吉林省自考办和学位办批准,我院获得了针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经济法专业第二学历的本科招生授权,开辟了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新渠道。
  2005年,法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查,取得了法学博士点一级学科招生授权资格,实现了几代人的梦想,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有了可靠的平台,也使我们在国内法学教育机构中的位置稳居在第一世界。
  2006年根据获得博士点一级学科授权资格,法学院设立了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三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10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范围涵盖全部二级学科。
  2007年,刑法学科在2006年被评为吉林省重点学科的基础上,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
  2008年,法学院设立了法史学博士点,至此法学院已有七个博士点,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为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搭建了可靠的平台,也为法学院的发展史树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吉林大学法学院正以奋进的步伐走向辉煌!